丹尼尔•艾肯森 美国卡托研究所赫伯特·A·施蒂费尔贸易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美国和中国不久将达成暂停贸易战协议的希望很大。最近有报道显示,双方正就六项议题达成一致:网络盗窃和强制技术转让;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市场准入;货币干预;农产品市场准入;非关税贸易壁垒。考虑到两国政府以网络安全名义采取的措施导致双边关系反复出现摩擦,不就这一领域达成协议将是一个重大过失。 网络盗窃、网络间谍和网络恐怖主义可以通过有效的网络安全措施得到缓解。但在什么才是合法的网络安全政策这个问题上达不成一致的话,华盛顿和北京就会继续单方面行动,采取减少风险的强制政策,其代价将是阻碍贸易、合作机会与技术的进步。如今,在下一场贸易战一触即发的双边关系下,就如何评估管理网络风险和应对安全漏洞而达成的协议要想提供真正的安全并减少摩擦,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美国以保护关键的经济和国家安全基础设施免受恶意网络行为破坏为借口采取了一些专制性政策。中兴和华为最近成为让美国人把它们与贸易战联系在一起的家喻户晓的名字,不过,这些中国信息通信技术公司多年来一直就是各个美国政府机构眼中的目标。 美国政府劝告美国的电信公司,如果想参与联邦政府资助的基础设施建设,它们就应该把供应链中中国的信息通信技术清除掉。有好几次,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都提出中国信息通信技术公司收购美国公司的安全问题。过去几年当中,美国的拨款法案加入了禁止某些联邦机构采购或使用中国公司制造的信息通信技术产品的条款。最近颁布的《国防授权法案》还禁止获得联邦资助的大学和其他研究机构购买华为设备。据报道,特朗普总统已经在考虑一项行政命令,为了国家安全在美国全面禁止华为和中兴的产品。 与此同时,以网络安全的名义,中国政府一直在起草新的法律,为的是跟上科技行业的飞速发展。不过,这些政策即使不是专制性的,却也并不透明。经过十多年的自主创新不断发展,以及实行了旨在推动中国取得全球技术优势地位的其他产业政策(如“中国制造2025”),中国政府最近开始实施一系列法律,要求信息通信产品和组件在“安全上可控”。这可以意味着任何事情。 随着中国政府考虑替代产品的成本和好处,这些法律有可能要求实行侵入式安全审查,而这种审查的广度、深度和一般标准仍不明确。此外,《网络安全法》还要求重要的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商使数据本地化,在外国企业和政府的强烈反对下,这一要求目前尚未执行。中国还在起草新的《外国投资法》,预计内容将包括新的国家安全审查程序。如果美国公司在这个过程中能够介入,那不是一件好事吗? 与美国一样,中国也担心网络安全问题,并正在制定自己的政策。这是一个机会,让两国政府合作确保这些法律被客观地用于合法的安全目的,而不是成为经济保护主义的借口。美国如何推进其网络政策无疑将影响中国在这一领域的规则建立。例如,根据最近颁布的《外国投资风险评估现代化法案》,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必须在对外来投资进行审查的过程中考虑潜在的收购对网络安全的影响。中国也有可能这样做。果真如此的话,了解它的审查有可能包括哪些内容,将符合美国公司的利益。 上个月,美国官员否认政府有义务提供证据,来支持它有关华为构成安全威胁的说法。从技术上说也许确实没有义务,但美国公司希望中国政府也采用这种标准吗?美国公司和中国公司正在各个技术前沿展开竞争,包括5G、人工智能和生物技术。以安全为借口封杀合法竞争对手,这种做法应该引起美国公司的关注。至于华盛顿和北京,它们应该明白,这么做也许短期内有利于本国企业,但从长远看它将破坏技术生态系统,有可能使标准碎片化,并把全球市场分割成彼此竞争的势力范围。这一后果的实际成本和机会成本将是十分巨大的。 网络不法行为是对国家安全和关键基础设施的真正威胁,各国政府有合法的利益和义务保护国家安全和关键基础设施。但有效的网络安全措施不可能凭空产生,仿佛它不需要权衡。信息通信技术产品是21世纪经济的基础构件,因此网络安全政策必须尽力取得适当的平衡,在保护这些资产的同时不无谓地阻挠创新和经济增长。 美国禁止某些中国的电信产品,同时中国对美国产品进行既不明确又有可能是无限度的审查。它提供的是虚假安全感,代价是供应链的碎片化。相反,中美两国政府应同意建立一个基于最佳商业实践的框架,将所有信息通信技术产品纳入一个客观的、统计上有效的网络安全评估体系。这种体系更有可能抑制保护主义,同时带来真正的网络安全和更持久的经济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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