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增资所募集资金总额超出拟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将计入资本公积,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期间损益由老股东共同享有); 2、本次增资及股转完成后,公司将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及相关规章制度,切实转换经营机制,增强内部约束和激励,保护各类所有制产权的合法权益; 3、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董事会组成人数不超过11人,其中由新股东委派董事人数不超过3人,最终董事人选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4、由于融资方进行资产重组,本次财务数据以未经审计的模拟财务数据进行披露,相关材料于北交所备查; 5、本次增资须经过融资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确定投资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