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圈永远不缺乏新名词,继P2P(Person to Person)借贷模式产生后,年初P2B(Person to Business)借贷大行其道,现在又P2G(Private to Government)借贷小荷才露尖尖角。
从P2G的字面理解,G似乎指的应该是向政府授信,或者至少应该是向国有企业授信。但字面意义上的P2G理财模式理论上无法存在。P2P模式以及P2B模式之所以能够走通,所依据的也是政策法规允许民间借贷存在,民间借贷的借款主体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企业,只要一不触犯“200”人的红线,二不超过央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其借贷合同受法律保护。但政府的融资渠道、投资去向受财政预算单位的严格管制,网络借贷平台无法成为政府层面的融资渠道,P2G的G绝对无法直接指向地方政府。
对于私企而言,P2B模式能够行得通,因为私企老板往往是私营企业的唯一股东或主要股东,企业决策权完全在自己手上,企业出面借款、企业主提供无限连带担保责任或企业主出面借款、企业提供反担保的方式都能够走通。但对于国企而言,由于国企董事长只是出资人代表,国企借款理论上还要经由国资委批复,G指向国有企业存在程序上的障碍。从可操作性的角度看,字面意义上的P2G模式www.quqian.com根本走不通。
很多标榜自己是P2G模式的平台,其所标榜的“G”并不指平台的授信对象直接为政府或者国有企业,而是指其所做的信贷项目为“政府信用兜底”,即融资项目以政府或国企的应收账款做质押担保或者融资项目由国有融资性担保公司做担保。融资项目以政府或国企应收账款作为质押担保的模式其实属于今年开始流行的保理模式,而融资项目由国有融资性担保公司合作在P2B模式也被广泛采用。
从模式创新角度看,现在所谓的P2G玩法根本不是新东西。但这一模式的产生仍应引起警惕,因为在实际操作中,P2G模式的平台通过获取政府及国有企业的应收账款做质押担保,可能成为资金短缺的地方政府及其控制下的城投平台新的融资渠道。
按照P2G平台从业者宣称的,其之所以切入政府信用背书的融资项目,是因为政府信用背书的项目风险更低,能够增强对理财人投资收益的保障。